“The Birdman”是继费里尼的《八部半》,戈达尔的《受难记》和特吕弗的《日以作夜》(La nuit américaine)(感谢沁云同学的开示)之后,又一部嵌入剧中剧的电影。是一部为专业评委所欣赏却有些脱离观众的一部作品。其价值可能是导演和剧组展示了如何在低成本限制下,发挥自己业务熟练度拍出不一样的作品,而恰恰是这点和具有剧中剧的剧情形成了三重共鸣。本片是投资人角度的性价比之王,学院派评委眼中技术流的巅峰,普通观众理解能力的悲哀。
这部获得 Best Directing, Best Picture, Best Cinematography, Best Original Screenplay的片子非常的技术流。我在电影院里怀疑这么简单的情节是不是没有被我理解,回来查下wiki才确定我所看到的大概就是它想表现的。其所获奖项中的绝大部分都在技术处理上也证明了这一点吧。我在当场观影时感觉很困惑,因为绝大部分剧中角色同时也是剧中剧里面的角色,经常让人分不清哪些是真实情节哪些是表演。特别是Mike在剧中剧里表演的时候的台词实在听不出来他是在按照剧中剧本演还是在胡说八道
看这个电影会很累。在狭窄的空间里镜头跟着演员像没头苍蝇一样到处乱撞,耳边是停不掉的鼓点。
故事的主线,一个过气的明星,昔日的超级英雄Birdman, 想通过一部百老汇舞台剧来重新走上事业的巅峰。 他想方设法让自己被人看见,但他的想法太过时了,他以为自己只要好好地演一部百老汇剧就能像金子闪着光一样被别人看见。他拒绝一切社交媒体,甚至与纽约最权威的剧评人在酒吧遇见也不上前打个招呼。
他为了这个剧倾注了自己的所有,风头却被苦心请来的另一个演员抢走。然而,一个偶然,他在演出间隙出来抽颗烟,门自动关上把他反锁在外面,还夹住了他的袍子。为了继续演出,他只得光着身子绕到剧院正门。这下不得了了,时代广场上的人们认出了他,还把他只穿着内裤和袜子弓着腰在大街上奔跑的视频发到了网上。他一下子火了,竟然以这种方式。
在这件事上尝到甜头,他也学着改变了。他甚至在第二次见到剧评人的时候试着上前去示好,但不巧却以争吵告终。他太压抑了。在一次醉酒街头后,他悟到了!现在的观众喜欢的是刺激的,他们喜欢血,喜欢动作
《鸟人》犹如一位不打眼的女孩,但越看越觉得很耐看的一部神作。
首先,这并不是一部描写里根这个中年人想在百老汇通过演话剧来咸鱼翻身的作品,因而也不是出演里根这个角色的演员基顿的本色出演,犹如基顿自己所否认的,他与里根确有本质的不同。因为话剧在通常人眼里比电影更“艺术”,里根当年拒演《飞鸟侠3》就是因为他不觉得出演靠改编动漫的英雄有什么艺术前程,说白了,他自己并不怎么瞧得起自己曾演过的艺术形象,因而,他退出转而搞舞台剧,他只不过想做些更有意义的事,而且为此他坚持了20多年。所以,与其说里根想通过他倾心打造的话剧来“咸鱼翻身”,毋宁说,他想成就一个更高的自己。由于基顿的确拒演了《Batman3》,从此在好莱坞寂寂无名20年,这才让人联想到他在本片中出演的里根是他的本色出演,虽然,演员与角色的命运有些貌似,但本质差异还是明显的;即便如此,“咸鱼翻身”说安在演员基顿本人身上倒是说得过去的。
其次,里根倾心全力打造他的话剧并不是(或不仅仅是)像他女儿说的——为了刷一种“存在感”
匠心!,史诗般!完美其实不完美——《鸟人》影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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